台南市黃姓男子被控自香港輸入含有「Sildenafil」(音譯西地那非)壯陽藥3瓶,經航空貨運公司寄送來台,去年9月間關稅署台北關查獲,黃被依輸入禁藥罪嫌起訴,他說僅點擊該廣告網址,並未購買該貨物。台南地院認該貨品數量雖與該廣告刊載「買二送一」相同,且收貨地址在黃住處附近超商,但仍無證據證明是他委託報關進口,最後認他無罪,可上訴。
據調查,該3瓶壯陽藥是經由大陸地區集貨商委請廠商派件,並提供報機明細給相關公司辦理報關事宜,9月14日台北關人員會同報關公司當場開箱查驗,發覺有異,當場扣得壯陽藥3瓶,內含西地那非成分藥品,依法須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輸入。
黃表示,他只有點擊上開廣告網址,沒有購買貨物,也沒有委任報關公司自國外輸入。他說,由於他手機曾經於去年1月間遺失,可能是拾獲手機者以他的名義購買。他也說,按他的經驗,網路購物就是賣家自己要處理貨物怎麼進來的問題,東西有問題,他就找賣家,不找進口商,他並沒有要委託任何人幫他辦理進口。
報關公司朱姓職員證稱,在登打申報單的過程可能有資料輸入錯誤的情形,應該是欄位有拉錯等語,則確有可能是相關人員在登打報關資料時誤植了。
台南地院合議庭審理,黃提出其曾經點擊臉書網站上販售該產品的廣告網頁擷圖,外觀與扣案貨物相同,且該廣告內容提及「買一送二」,也與扣案3瓶數量一致。而一般透過臉書網站點擊廣告上的壯陽藥購物網址進入訂購貨物,系統並不會如同其他會員制的購物網站將自動帶入使用者常用收貨資訊,若非黃親自在上開網站下單且鍵入收貨地址,豈有如此巧合,扣案壯陽藥3瓶收貨地址恰為黃位在安南區住處附近的超商門市
合議庭審視相關證據,僅足以證明黃自購物網路下單訂購該貨物,經報關公司協助進口商辦理貨物進口的報關事宜,認黃無罪。